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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永吉县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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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因2021年11月17日下发的《关于永吉县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申报的通知》,到文件要求截止日期内,无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现对《永吉县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进行调整,请各企业严格对照资金支持方向和项目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2021年12月3日前报送至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永吉县人民政府329办公室),逾期未递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64239376。 附件:永吉县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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