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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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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吉林中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永吉县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2202212018B00481,宗地四至为东临古城大街、西临国有建设用地、南临国有建设用地、北临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6576.00平方米,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8月13日。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吉食规自调字【2021】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二0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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