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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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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与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的个别谈话中感到,大家对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紧迫感危机感还不强。认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较大,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不错的成绩,最困难时期已经过去,讲问题避重就轻,思想上普遍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推进力度明显放缓。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工作滞后归结于财力有限、疫情、雨季影响等客观原因。部分干部仍处于“追责压力”“不干不行”被动状态,缺乏长期发展思路。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有“等一等、看一看”消极态度,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持续性不足,不敢担当,不愿作为。
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部门和各乡镇(区)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整改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知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习、自学各1次,印发2023、2024年度《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下发全县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7篇,不断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上安排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将加快生态强县建设列入县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召开县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推进永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不断推动环保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一岗双责”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制发《永吉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不断引导各级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鼓励激励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建设中担当作为。 (五)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黑土地保护和利用、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深入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2023年以来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5人,推动建立完善机制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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