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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公示

加入时间:2021-11-17 09:43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1614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1月至9月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予以单程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800)。经摸排审核,永吉县符合补助条件3人,补助金额共计2365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11117日起,如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永吉县乡村振兴局反馈。10日后将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发放资金。 

联系人:张浩权 

监督电话:123170432-64238430 

附件: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情况统计表

  

  

永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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