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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吉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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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1〕51号)的相关规定,永吉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永吉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已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征得了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现将调整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内,对该调整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形式向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4日 二、反馈方式 地址:永吉县自然资源局耕保科 联系电话:043264296011 徐铁成 附件:《永吉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公示草案)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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